随着蒙蒙古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蒙古包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形式,已不再是蒙古民族游牧生活的唯一写照,现正被广泛地应用到招商、旅游、耗饮等行业,成为人们娱乐休闲的冇选场所。蒙古包内的装饰装修和它原有的使用功能正在发生变化,蒙古包是越建越大、内装修越来越豪华、电气设备越来越多、容纳人数越来越多,火灾危险性也在不断增加,蒙古包防火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一是蒙古包这一独特的建筑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蒙古民族文化发展历程的见证,是人类建筑发展史上的活化石,具奋极髙的保护价值;二是蒙古包火灾同样具有极大的危密性,也会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三是蒙古包作为一种旅游文化品牌,在蒙古族地区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发发生特大火灾,必将会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发展,甚至会引发民族间的矛盾激化。针对这一情况,笔者认为,必须高度重视蒙古包防火工作,全面加强对蒙古包的消防监督管理。
防灭火措施
(1)要切实加强对蒙古包的消防监督管理,落实防火工作责任,不定期开展消防抽查,重点加强对蒙古包营业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制订和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加强巡视。
(2)严把审核关,从源头杜绝蒙古包“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形成。
一是确定蒙古包防火间距。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两座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为12m蒙古包的防火间距宜确定为12m,对于特大的蒙古包也可增大间距。
二是严格蒙古包消防安全布局。蒙古包严禁建在临近林区的地带,当与林区较近时,应参照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要求打出足够的防火隔离带;当建在城镇边缘时,可参照《建规》的要求确定消防车通道、水源等。
三是确定蒙古包安全出口数量。蒙古包安全出口数应按面积计算确定,由于旅游景区内的蒙古包属公共建筑,也具有歌舞娱乐的功能,所以可以套用《建规》规定:“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及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门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而积不大于50m2寸,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
四是确定蒙古包的消防用水量。宜根据蒙古包包群的面积进行计算确定。对于高寒地区而无论是建设消防栓系统,还是建消防水池都有很大难度,对此,在距城镇较近的蒙古包群可建消防水鹤,如建水鹤也难以实施,应在每个包内设一个不小1m3的水缸储水。
(3)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配材。参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对蒙占包进行灭火器设置。考虑到蒙古地区气温条件和蒙古包建筑材料的特点,在配置火火器时,应以干粉灭火器为主,配少量泡沫和清水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