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人选择吉日常以月的盈亏来判定,因为他们认为,月的出没与人类的行动关系密切。当天空出现新月或月圆之时,他们便着手去做他们愿意做的任何事情。《黑鞑事略》中记载说:“其择日行事则视盈亏以为进止。”
这是一种萨满教徒以自然现象为卜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原始宗教充斥人们生活的体现。不过直到现代,蒙古人还残存着在“立春”、“清明”之季,以天气变化来预料一年收成的习俗,并由此产生出一些约束农牧业生产的禁忌。如科尔沁郭尔罗斯地区的蒙古人在春猎时,都有集体出行的习俗,一般选定在每月的“三、六、九”等吉日里,知道五月初五打打围为止。集合好后,从蒙古包前出发。
我们在上文中谈到蒙古包里的灶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通常摆放布置在蒙古包的正中。众多学者认为这一行为模式与中国北方古代的游牧民族火崇拜有直接的关联,不管是新搭建的蒙古包,还是迁徙新址后搭建的蒙古包,架木覆被以后,包里摆放东西的时候,最先就是安排灶火(支撑火)。出于种种禁忌,蒙古人认为激怒了火神会给自己和家族带来恶运。
公元13世纪中叶以后,受藏传佛教的影响,蒙古包内大多设有供家庭成员膜拜的佛龛,供有佛像。佛像前面,摆放着一些简单的法器及供品,还有黄油铜灯等,称诈“圣坛”。圣坛的其附近绝对不能悬挂、摆放被认为污浊的东西,而只能悬挂男人们使用的象征勇武精神的弓箭一类的物品。
因此,神位在蒙古包中的位置是十分重要的:蒙古包的西北方位放佛,上置佛像和佛龛,佛像有时装在专门装佛像的小盒中。佛龛主要摆放佛像,有时也在里边或上面放经书和祈福的香斗、箭等、
佛龛前要放香烛、佛灯、供品、香炉。佛龛平时不开,到了供奉的日子,要将佛爷请出来,在佛龛前举灯敬香,供奉食品,献一条或数条哈达,从乌尼上吊住,上面悬挂彩带流苏之物。这些哈达除了自家人奉献给佛爷的以外,还有其族人敬献的,所以越来越多,越来越新。
本来黄教的佛像应供奉在正北方,因为蒙古人一直以西北为尊,古代的神物也就一直供奉在西北,黄教传进蒙古以后,便在西北供奉起佛爷的神像来。
蒙古人的宗教信仰,也体现在他们对蒙古包的装饰中,由于人们经济条件的不同,修饰毡包的材料也肯定不同。条件好一点的蒙古人家会做一些装精美复杂的饰布、幕布等等。包里还有毡地、床铺等,有的蒙古人家还会用五彩缤纷的色采多涂在橡子或哈那上。
但是,黄色装饰布和蓝色装饰布不是随便用的,喇嘛或活佛住的蒙古包才能装有黄色的饰布,而有钱的官僚才能住在有蓝色装饰布的毡房里。